收藏本页 | 设为主页 | 随便看看
普通会员

宁波鑫马通运物流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宁波物流;宁波货运;公路运输;国内陆运专线;汽车运输;专线运输;回程车配载;联系电话:13867851385 0574--87628285

网站公告
鑫马通运输公司是经交委批准、市工商局注册,专业从事全国公路运输、货运、货物仓储、物流配送及物流加工的服务型企业。公司以宁波为配送基地,以坚实的经营网络,通过有效管理,实现物资流动安全、快捷、经济、全面的途径。 公司目前着重发展物流产业,备有各类大中小型货车、厢车、门到门的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了“急用户之所急,想用户之所想”,绝对体现:“顾客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公司注重信息服务,讲究运输时效,内部组成局域网络,实施了内部管理和客户信息查询自动化。完全能够满足国内货运市场,营运网络遍及全国,每天有车发往全国,整车零担、价格优惠、全程保险、及时到达。公司有物流师等专业人才数名,一对一地为您设计物流方案,减少物流供应链,最大限度地降低您的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公司特色在于大件运输,包车业务,并拥有大吨位运输车辆数百部,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并与遍布全国的协作公司共同努力建立全国运输信息网络,利用现代化的电脑和网络工具开展货物对发、仓储、配送业务,以科学、有序、可控的作业流程竭诚为广大用户提供仓储及配送,以高效、准确、安全的优质服务,为发展现代物流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鑫马通运输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追求“不拘一格、广纳贤才”的用人原则,不断强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人才管理机制,大力实施“全员素质提升工程”,依托优秀的人才团队、先进的信息系统、超前的服务理念和遍布全国的运营网络,安全的优质服务。公司备有自己的专业车队团体,大小车辆,特种车辆合同车辆百余辆,以宁波为中轴,辐射全国各地大中小城市的货物运输,运输的产品涉及各个领域,并于全国多家同行企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及业务往来。我公司在不同城市设有分公司及代办处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物流企业,把业务交给我们您放心。我公司愿与您携手并进,共创未来。谢谢 “鑫马通运输”品牌在华东、华南、华北、东北、西北具有强大的市场影响力。专线特快直达:北京、天津、上海、杭州、沈阳、大连、石家庄、济南、烟台、长沙、武汉、合肥、西安、成都、重庆、昆明、南宁、海口、福州、厦门等, 未列入城市均可 办理。 国内公路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整车零担运输,货物托运,宁波物流公司,宁波货运公司,宁波运输公司,宁波物流货运专线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路水路承担“十二五”减排重任
新闻分类
新闻中心
公路水路承担“十二五”减排重任
发布时间:2011-07-26        浏览次数:206        返回列表

公路、水路运输部门是能耗大户,也是二氧化碳排放大户。因此,如何开展公路水路运输环节的节能减排工作,对国家的低碳战略有着重要意义。为了推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节的节能减排,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称,“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从一般预算资金和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公路水路承担“十二五”减排重任 

  该暂行办法是为了配合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而制订推出的。据交通运输部人士透露,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早在今年3月份就已获原则性通过,但具体公布时间未定。

  据了解,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指标是:到2015年,在能源强度指标方面,与2005年相比,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0%左右。其中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分别下降6%和12%左右;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5%左右,其中海洋和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6%和14%左右;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8%左右。 

  在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指标方面,与2005年相比,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1%左右,其中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分别下降7%和13%左右;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左右,其中海洋和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7%和15%左右;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0%左右。 

  最高补助1000万元 

  据悉,这次国家拿出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开展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国务院文件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和参加“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企事业单位。 

  《通知》要求,专项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初期投资效益不明显,但社会效益明显、公益性较强或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将重点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机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确保完成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规划安排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且要保证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同时,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根据项目性质、投资总额、实际节能减排量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综合测算确定补助额度。 

  《通知》还强调,对节能减排量可以量化的项目,奖励资金原则上与节能减排量挂钩,对完成节能减排量目标的项目承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根据年节能量按每吨标准煤不超过600元或采用替代燃料的按被替代燃料每吨标准油不超过2000元给予奖励,对单个项目的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节能减排量难以量化的项目,则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额度,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设备购置费或项目建筑安装费的20%,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